在这些重要精神指导下,党的十七大“两委”人选考察工作,成为一次生动的党内民主实践。
——适当扩大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在以往的基础上,这次增加了在本地区本单位工作的党的十六大代表,县(市、区)党政正职、中央国家机关处长等。
——注重发挥党委常委会和全委会的作用。省区市在确定考察对象方面增加了两个环节。第一步,在考察组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和人选结构要求提出考察对象初步名单后,个别征求党委常委意见或召开常委会听取意见。第二步,召开党委全委会或全委扩大会,对是否同意初步提名人选再进行一次投票。不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一的不再列为考察对象。
——适当扩大差额考察的比例。党的十六大时,省区市“两委”人选的差额考察比例是1:1.5,这次扩大到1:1.5-2。
——在常用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等办法基础上增加民意调查、考察对象公示、延伸考察等制度措施,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
把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赞成、是否拥护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调动了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许多老同志和在外地出差的同志专门回来进行考察谈话,郑重地向考察组反映情况、推荐人选。一些偏远地方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乘火车前来参加民意调查。
据介绍,党的十六大时全国参加民主推荐的党员干部有30200余人,比党的十五大时多了近一倍。而参加党的十七大“两委”民主推荐的党员干部有43300余人,比党的十六大时又增加了43.4%。各地区各部门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民意调查等的党员群众超过13万人次,与以往相比,参与范围扩大,参与人员增多。
这次考察把考察方法、步骤、流程等向参加推荐的同志作详细介绍,干部群众对此感到满意,认为这样有利于监督,有利于取得大家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干部群众评价,这次采取的新方法新措施,使干部考核更重实绩、评价更加科学、民意更受尊重,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工作的一次成功尝试。
不断扩大民主,让更多的人参与推荐工作,为“两委”人选考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在党的十七大“两委”人选遴选对象中,绝大多数在民主推荐中得票位居前列,民主测评称职以上得票率多数超过90%,民意调查满意率多数在80%以上。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考察工作,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把政治关和廉洁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对的机遇前所未有,我们面临的挑战同样前所未有。面对纷繁复杂的世情、深刻变化的国情,要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就必须坚定不移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重实际、鼓实劲、求实效,踏踏实实地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努力。
——这是新形势新任务对广大党员干部提出的要求,更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必须具备的基本政治素质。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反复强调,科学发展观引导着正确政绩观的树立,正确政绩观又保证着科学发展观的落实。考核干部政绩,要注重考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成效,坚持用是否服务人民、造福人民,是否遵循客观规律和科学规律,是否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否对子孙后代负责、对长远发展负责,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根本标准。
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全面运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是这次“两委”人选考察的一个显著特点。
中央明确要求,要考察人选能否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客观规律和科学规律办事,具有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能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围绕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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