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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出台五项价格政策促进石羊河流域水资源节约保护
流域市县全面开征水资源费
本报讯(记者朱婕)石羊河流域涉及我省武威、金昌、张掖和白银4市的9县(区)。多年来,石羊河流域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及其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引起了中央领导和省委领导的高度重视。10月19日,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为促进石羊河流域水资源节约保护,省物价局近日下发通知,提出了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石羊河流域水资源节约保护的五项措施。
提高电价控制地下水超采
《通知》要求,对超基数农业排灌电量严格执行农业排灌超基数加价政策,严格限制对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的过度开采;根据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现状,今后在调整电价时,继续提高石羊河流域农业排灌电价标准,通过提高地下水提灌电价来提高井灌水价,建立地下水与地表水价格之间合理的比价关系,鼓励使用地表水,进一步控制打井规模和地下水超采。
流域市县开征水资源费
按照《甘肃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水资源费按照实际取水量征收,工业、经营、城镇生活用水地表水0.10元/m3,地下水0.15元/m3;农业灌溉用地下水0.01元/m3。石羊河流域没有开征水资源费的市县要从今年起开征,没有执行到位的要落实到位;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地区,可对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提出调整意见,报省物价局、水利厅审批后施行;省物价局也将根据各地水资源紧缺状况,逐步提高水资源费标准,以控制打井规模,进一步限制地下水超采。为鼓励节约用水,对超计划取水实行累进加价政策,对在批准计划取水量以内节约用水的实行减价政策。
各行业用水进行定额管理
石羊河流域可结合水管体制改革,在严格审核成本的基础上,对农业用水制定成本水价,对非农业用水制定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目标价格,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用水户承受能力分步到位。要实行水权制度改革,对各行业用水进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配合有关部门合理制定用水定额,同时逐步降低农业用水定额;要尝试开展水权交易,实行水权有偿转让,优化水资源配置。农业用水还应实行季节水价。对农业用水实行终端水价,合理制定末级渠系水价,治理水费收取中的乱收费乱加价,并为水价调整腾出空间。
市民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
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并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制定分步到位的水价标准,适时提高城市水价;适当拉大高耗水行业与普通用水行业的价格差价;要实行定额管理,对城市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对工业、商业等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加大水表安装率,有条件的要实行户表改造,提高抄表到户率,使计量收费和阶梯式水价政策落到实处。
提高流域污水处理费标准
物价部门将加大石羊河流域价格改革的力度,按照“保本微利”、“小步走、走快步”的原则,提高流域内污水处理费标准和收缴率。流域内污水处理费标准,2008年平均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水不低于0.80元。要按照企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的改革方向,加快污水处理厂的体制改革,尽快理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