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周围,有这样一些家庭:他们居住在城镇,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有就业的愿望和能力,却没有一个人有工作岗位。
这样的家庭,被称为零就业家庭。
零就业家庭是当前社会中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这些家庭的生活往往因为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而陷入困境。
解决这些家庭的困难,除了发放低保补贴、社会救济之外,更重要的是在“输血”的同时“造血”,给他们一个就业的机会,让他们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稳定的收入。
2006年,省委书记陆浩在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大会和省、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讲话中两次提出,要关注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
省长徐守盛也要求,要切实落实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使我省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他选择4个街道、4个社区为联系点,定点定期检查了解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情况。
省委、省政府把消除零就业作为当年为民办的“五件实事”之一,承诺要“保证城镇无就业家庭至少实现1人就业”。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通知》,召开了全省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宣传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这项工作。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源头控制、动态管理、政策扶持、跟踪服务、确保落实”的要求,建立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确保30日内为有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
由于起步早、动作快、抓得实,我省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效果明显。截至2006年底,基本解决了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
上下联动为就业援助提供保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各地把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作为解决人民基本生活的重大举措,纳入民生工程。
各地健全了领导和工作责任“两大体系”,把解决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考核,实行地方政府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全省形成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省长亲自抓,劳动保障系统一把手统一抓,分管厅、局长具体抓的有效领导机制和由各级政府负总责,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各级劳动保障、财政、建设、工商、税务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责任体系。
在体制保障的同时,我省制定了《再就业优惠证》发放范围、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扩大享受岗位补贴范围、实行城镇零就业家庭创业促就业“一条龙”服务、制度性安排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五项政策,为城镇零就业家庭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创造了条件。
从2006年开始,我省劳动保障部门以促进困难群体和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为核心内容,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各地依托社区加强对城镇零就业家庭的动态管理服务,落实对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援助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全省有140个社区达到了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实现辖区所有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率90%以上、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率95%以上的目标。
为了做好对城镇零就业家庭的动态管理,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加强了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实现了登记认定经常化、管理工作规范化、援助工作制度化,逐步建立了以预警预报、申报登记、调查制度、专项扶持、工作调度和通报五项制度为主体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随时掌握辖区零就业家庭的动态变化情况,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的各项帮扶措施及时到位,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城镇零就业家庭的产生。
省委、省政府及省劳动保障厅连续3次派出督查组,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省政府研究室牵头,组织专门力量对进度较慢的个别市进行了重点督查,帮助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有效的推动措施,确保实现“消零”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