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省城市民“解禁”呼声再次高涨
公安部门将建议市政府向人大申请“禁改限”
核心提示
“禁令”之下,我们已经度过了12个春节。从今年春节前暗潮涌动的爆竹市场到节日噼里啪啦的爆竹声中,人们一次次地表达着对“年味”的渴望。随着国内其他城市解禁的越来越多,关于兰州是否解禁的讨论也再次成为焦点。有关专家表示,禁限之间,疏堵结合,让传统风俗与现代生活和谐共存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爆竹声声:禁放令”再遇挑战
记者年前在兰州街头就发现,虽有“禁令”威慑,烟花爆竹交易仍暗潮涌动。有些小商店的私下交易量非常可观,一些小贩还走上街头进行兜售。大年三十这一天,记者在东方红广场南口看到十来个妇女儿童手里拿着各种花炮向路人推销,短短10分钟内,就有不少市民上前询问并购买。在绿色市场,一挂2000响的爆竹卖价15元。
从除夕晚8时许开始,市区的鞭炮声就此起彼伏地响个不停。到初一零点钟声敲响前后,窗外更是鞭炮声大作,烟花在夜空中升起,阵阵爆竹声让人们充分感受到佳节来临时的兴奋。家住铁西村的李先生告诉记者,除夕晚上他听到窗外鞭炮声大作,因自己没买鞭炮,只能站在阳台上看别人放,感到非常遗憾。初一一大早,他跑到五泉下广场买了鞭炮,回到楼下美美地过了个瘾。
2月27日,已经是正月十一了,但记者在五泉下广场、绿色市场、榆中街市场等处仍看到有小贩在兜售爆竹,买者也不少。从市场上越来越多的烟花爆竹和越来越多的燃放者身上不难看出,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不再把“禁令”当一回事了。
省城市民:解禁”呼声日趋高涨
在绿色市场,一位给孩子买烟花的男子对记者说,他小时候过年很热闹,他和小朋友比着放鞭炮,争着看大人放“二踢脚”。祖上就有过年放炮把以往的不愉快和晦气通通炸光、为来年图个喜气的说法,而现在的孩子根本体会不到过去过年的热闹气氛,只知道压岁钱、贺岁卡。他给孩子买鞭炮就是要让孩子尽情地放,让孩子享受过年应有的乐趣。
大年初一买鞭炮的李先生说:“禁令之下我已经几年没放鞭炮了,可这些年也有人在放啊。过年不就图个热闹嘛。”
采访中,记者也听到了不少支持禁放的观点,总之就是安全问题和噪音污染。铁西村居安小区的一位老人说:“现在的鞭炮与过去相比不一样,威力太大,很容易把人炸伤,所以不敢让孩子放鞭炮。但自己不放了别人却在放,鞭炮声让人根本无法看电视。”更多的市民接受记者采访时则支持解禁,他们认为,过年放鞭炮是中国千百年的传统习俗,随着一纸“禁令”,这些年来春节的味道越来越淡了,“开禁”才是尊重民情风俗。现在许多城市都“解禁”了,也听说过“限放而不禁放”的有关条例,兰州为什么不能借鉴一下呢?!
执法部门:政策与民意难以两全
禁放烟花爆竹,公安部门职责所在,自然站在最前沿。今年1月,兰州警方就开始在城区主要街道、集贸市场张贴《通告》和《禁放规定》,并在重点路段设立宣传点,散发宣传材料,随后又不断加大对运输、存储、销售环节的打击力度。今年春节前,兰州市公安局在半个月的时间内曾连续两次集中销毁收缴的烟花爆竹,累计1699箱,价值45万余元。
即便如此,除夕夜鞭炮仍在省城四处炸响。当晚,全市大多数值班民警都在为鞭炮奔走,但收效甚微。一位一线值班的民警说:“缺乏广泛调查的法规执行起来太难了。”一位多年从事“禁放”工作的警察与记者聊起“禁放”的话题有些无奈,他说:“这是个民俗与法规对立的问题,作为一名民警,我更愿意去抓罪犯,而不是去抓那些放鞭炮的人。虽然年年在禁,但年年都有人放,说明人们还是需要它。”
针对政策与民意两难的状况,兰州警方曾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禁改限”的问题。2005年7月,兰州市政府也向兰州市人大建议把禁放改成限放,但最终没有通过。在全国各地纷纷“解禁”的背景下,兰州的“禁放令”到底还要维持多久?就此,兰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有关人士表示,考虑到现实需要,仍然建议市政府继续向人大申请“禁改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