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
笔试成绩加分公示结果的公告
市人事局于2008年9月17日在《天水市人事编制信息网》和《天水热线》以及采取张贴的办法,对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笔试成绩予以加分的宋保顺等6名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农村二女结扎户子女和参加甘肃省第十一届运动会金牌队员的毕业生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根据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宋保顺提供的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的证明是虚假的,本人不是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子女。根据《天水市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天市人事发[2008] 96号)文件中“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并在今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类职位报考”的规定,取消宋保顺本次事业单位报考资格,并在今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类职位的报考。
其他毕业生按9月17日的《公示》内容,笔试成绩分别予以加分。
特此公告。
天水市人事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