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秋季开始,国家在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基础上,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企业事业单位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的学杂费。据了解,我市有42824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享受这一惠民政策,初中学生每人每学年254元,小学生每人每学年184元,今年秋季学期共免除学杂费452万元,其中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39万元。
为使这一惠民政策能够顺利实施,市教育局出台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一是全市所有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今年秋季开始不再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二是对符合规定接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三是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残疾人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四是进一步规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省上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坚决治理中小学乱收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