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10号文件精神,切实搞好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日前,市林业局召开了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紧急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摸底调查工作。
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战略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维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因此,必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林生产力,丰富农民的生产资料,从根本上转变农村生产发展方式,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明晰产权,确定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二是勘界发证,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三是放活经营权;四是落实处置权;五是保障收益权;六是落实责任。截至目前我市现有集体林地面积300多万亩,而且这几年对现有集体林面积、分布、林分类型、资源消长等因子从未进行过更新补充调查,存在着产权不明晰;各县区上报数据与现有林地不符;地界不清;集体林权颁证工作进展不平衡;林地经营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市集体林业的发展,为了给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可靠准确的第一手资料。7月29日,全市启动了集体林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各县区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按统一调查技术标准,到乡镇、村组对集体林面积、林分类型、地形、地貌等因子逐项进行调查填写。市林业局抽调专业技术干部15名,通过培训,已分赴各县区进行技术指导服务与督促检查,全面铺开集体林资源调查摸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