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8-6 17:17:51) 来源:甘肃网
本站消息(供稿:天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多年来,社会抚养费征收难一直是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尤其是个别超计划生育的群众恶意拒缴社会抚养费,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使落实基本国策、遵纪守法的群众内心不平。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省人口委《关于办理非诉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强制执行案件的通知》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各县区把经常性上门催交与依法强制征收相结合,进一步规范了以社会抚养费为重点的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各县区普遍成立了办理非诉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强制执行案件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确定由县区人口计生局负责案件的调查取证,并做出征收决定,由县区法院强制执行。各县区坚持深入农户、求真务实的原则,由分管副局长带领执法人员,采取入户调查、走访群众、查阅资料等办法,深入当事人家中对其家庭收入、超生事实和拒缴社会抚养费的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取证,经计生局会议集体研究后,做出征收决定。各县区坚持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依法告知及征收决定书送达制度,由县区人口计生局依照法律程序向当事人送达社会抚养费告知书及回执,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征收事项。同时,由县区人口计生局制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注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及证据、征收种类和依据、方式和期限、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日期,送达当事人,并签收回执。县区人口计生局向当事人发出征收决定,要求当事人在30日内一次性交清,如当事人不服,可在60日内向县人口计生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期满后,县区人口计生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麦积区成功办理了1起非诉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强制执行案件,还有21起非诉案件已进入工作程序,此举初步解决了全区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8.5个百分点。武山县已成功办理了2起非诉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强制执行案件,初步打开了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工作局面,社会抚养费征收率同比提高了4个百分点。清水县成功办理了2起非诉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强制执行案件,推动了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健康发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率同比提高了4.3个百分点。通过办理非诉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强制执行案件,全市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起到了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的作用,有效地遏制了计划外生育,促进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全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率比去年同期提高了6.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