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7-3 16:30:37) 来源:甘肃网
本站消息(供稿:天水市林业局)2007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决定延长退耕还林补助期限,退耕还生态林再延长补助8年,退耕还经济林再延长5年,长江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黄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70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现金补助,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还林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自1999年退耕还林工程启动以来止2007年底,我市完成退耕还林工程308.6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09.8万亩,荒山造林190.3万亩,封山育林8.5万亩,累计发放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和生活补助10.55亿元。 按照《甘肃省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我市退耕还林第一轮补助到期面积为63632.18亩,分别为:2005年41459.3亩,2006年4414.5亩,2007年17758.38亩。第二轮退耕还林补助从2005年开始兑现,2008年国家和省上一次性拨付2005、2006、2007三个年度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6077838.5元。目前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已拨付各县区兑现。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