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资金管理,让群众放心。在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管理上,清水县一是建设项目要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力求做到公开、透明,准确、急需。二是资金使用要报计划,经村民理事会会长签字、乡镇政府上报新农村办审定通过之后才能拨付使用。三是建设项目确定之后新农村办与村委会、村民理事会签订了《施工协议书》和《水泥供货协议书》,由乡镇政府作为监督方共同负责抓好建设。四是实行实物制。凡是进行巷道硬化的村,新农村办或乡镇负责供给水泥,不给现金。并实行物资的供应与使用、入库与出库签收制度,由村民理事会确定专人管理,做到责任到人,监督到位。五是在资金的划拨上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县财政局监管,做到按规定审核、按进度拨付、按要求使用、按工程验收。
中共甘肃省委副书记刘伟平在天水市、清水县有关领导的陪同下检查清水县新农村建设情况。
中共清水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天波检查该县农村小巷道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