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必须科学引导组织防灾。自然灾害的发生,往往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甚至造成混乱和失控。科学引导组织防灾,对于有效控制和消除灾害,降低灾害损失至关重要。因此,各级党政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确保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当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要加强各种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正确对待灾害,消除恐慌心理,增强战胜自然灾害的信心。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及时准确客观地公布灾情和抗灾救灾的情况,正确引导各个方面积极抗灾救灾,防止因信息失真造成不必要的混乱。要统筹安排,做好救灾物资调运、灾情报送、群众疏散、灾民安置等关键工作,及时稳定局势。
三、灾后恢复建设应把握的原则
灾后恢复建设,是关系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问题。要充分认识灾后恢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恢复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任务来抓,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关于“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自力更生、国家支持、社会帮扶”的灾后恢复建设方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灾后恢复建设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灾后恢复建设工作千头万绪、量大面宽,要按照“两手抓、两不误”的要求,全面抓好受灾群众安置、恢复生产、基础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要在抓好恢复生产的同时,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恢复建设居民群众的住房,优先恢复建设涉及群众直接利益的学校、医院、城镇供水、人饮工程、机关事业单位用房等公益性设施,优先恢复建设灾区必需的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生命线工程。
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科学编制规划,是指导灾后重建工作有序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评估、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避免自然灾害、优化生产力布局、增强灾区发展后劲的要求,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制定灾后重建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分地区编制规划和方案,分行业提出重建意见和措施,有序推进恢复建设。要按照规划与项目衔接的要求,各类受损设施的恢复重建,必须落实到具体项目上。特别是农村的恢复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本着整合资源、提高标准、辐射周边的要求,科学选址,合理布局,配套建设,整体推进。
三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灾后恢复建设要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把灾区群众的过渡安置与稳定恢复结合起来,把灾后恢复重建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把灾后恢复重建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要在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当前生产生活的同时,按新农村建设要求,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像过去消除茅草屋一样,逐步消除农村土坯房。要在尽快维修现有校舍、卫生院,保证正常教学、医疗的前提下,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校舍和卫生院建设改造力度,完成对C级校舍和乡镇卫生院的全面改造。要在抢修恢复毁坏道路、桥梁、供电、供水等设施,保障目前生产生活的前提下,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逐步完成病险水库加固、重要堤防工程建设、重大滑坡治理等重点工程项目。
四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灾后恢复建设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不搞瞎指挥。农村恢复建设要突出抓好灾民的住房建设和生产能力的恢复;城市恢复建设要重点抓好道路、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和企业的厂房建设、设备维修,支持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对受灾严重的村庄,尤其是山体滑坡比较严重的地区,不宜再居住的地方,要重新规划,整体搬迁;对灾情不太严重的地方,要尽快修复住房,改善村庄的交通、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对基础条件差的地方,政府要给予倾斜支持,扶持帮助群众恢复建设毁坏建筑和基础设施;对基础条件好的地方,要整合资源、提高标准,全面改善生产生活条件。